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我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根据学校的复试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复试通知书。
2、复试主要内容
包括资格审查和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课笔试、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等。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的考生要加试医学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考核内容
地点
备注
2014年4月8日
上午8:00-12:00
资格审查和基本素质考核
基础医学院楼4层、5层
1.要求学生必须在此时间段参加审核,过时不候
2.请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先到42教(科研楼一层东北角)领表、填表,然后再到基础楼4层、5层进行审核。
2014年4月8日
下午2:00-2:20
心理测试
学校教学楼三楼报告厅
2014年4月9日
上午8:30-11:30
加试
学校教学楼三楼报告厅
加试名单会通知在基础医学院网站上。
2014年4月9日
下午2:00-4:00
专业笔试
学校教学楼三楼报告厅
2014年4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专业能力测试
地点另行通知
2014年4月10日下午至2014年4月13日
综合面试
外语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4年4月14日-15日上午7:30
体检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请同学们根据个人的时间去体检,不要集中在一天。
4、录取原则
①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②参加我校201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合格即可录取为我校研究生。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办理。
④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⑤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⑥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⑦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5.其他事宜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统一规定执行。
6.联系人与联系方式:解华64286195
附: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基本素质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址
请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先到42教(科研楼一层东北角)领表、填表,领材料,然后再到基础楼4层、5层进行审核。
2014年4月8日上午8:00—12:00。
分组
专业
审核地点
审核1组
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循证医学、中西医结合药理学
基础医学院四楼430房间
审核2组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药学、中医体质学
基础医学院4层会议室(4层西侧)
审核3组
中医临床基础
基础医学院4层会议室(4层西侧)
审核4组
中医诊断学、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养生康复学
基础医学院5层529教室
二、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必须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所要求的内容如下表(下列资料一定带齐,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思想政治情况表和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后,按要求盖章并将内容填写完整)。
(3)基本素质审核包括心理测试、身心健康情况;根据报考类型填写实习、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获奖情况、学术成就等方面情况;职业规划等方面情况。按A、B、C给予分级评定,
(4)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内容表
复试通知书
准考证
学历证
学位证
学生证
身份证
本科成绩单
思想政治情况表
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四六级证书
(原件)
(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
(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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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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